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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!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] [中國時報] [2018年04月05日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璿云    時間: 2018-4-5 10:42 AM     標題: [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!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] [中國時報] [2018年04月05日]

本帖最後由 璿云 於 2018-4-6 09:16 AM 編輯

【新聞主題】: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!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
【新聞出處】:中國時報
【發布日期】:2018年04月05日
【文章內容】:

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!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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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金改革新制7月上路,離婚公務人員配偶將可要求按比例分配退休金,圖為示意圖,非當事人。(姚志平攝)
2018年04月05日 04:10 中國時報

崔慈悌/台北報導

離婚配偶請求分配公教退休金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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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想離婚趁早!年金新制7月1日上路,考試院公布施行細則,今年7月1日以後離婚的公務員,若結婚超過2年,離婚配偶可依兩人婚姻存續時間,按比例要求分配一半的退休金。新規定雖不溯及既往,但公務員聽說後,皆罵聲不絕。

怨偶搶月退 民事爭訟扯不完

不只扼殺幸福 簡直是懲罰離婚

新制7月上路 離婚分退休金不回溯

立法院在去年8月相繼通過公務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新制,從今年7月起適用。考試院日前巡迴說明新舊制差異,並公布退撫法施行細則,不少人聽了大罵立委「修的是什麼法!」

銓敘部官員無奈地說,去年立院審議年改方案時,在時代力量和綠委尤美女強力要求下,相關條文在法案進入院會表決前1個多小時才納入,儘管銓敘部極力說明實施後會有問題,但仍完成三讀。

根據日前公布的退撫法施行細則,今年7月新制實施後離婚的公務員,其離婚配偶可要求分配退休金,分配比例按照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期間,與該公務人員審定退休年資重疊比率的2分之1來計算。

銓敘部舉例,張三服義務役2年,95年元旦結婚,98年元旦擔任公務人員,108年元旦離婚,並在126年元旦申請退休,退休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有30年。

婚姻與年資重疊部分 可拿走一半

張三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期間,是從98年元旦起算,到107年12月止,合計為10年,因此待張三退休後,其前妻可要求的退休年資比率為30分之10,可按照該比率,要求分配2分之1的退休金,亦即全部退休金的6分之1。

由於目前勞退條例沒有相同規定,為免衍生勞工和公務員離婚後,勞工可以分配公務員退休金,但公務員卻無法提相同要求的爭議,退撫法施行細則也明訂,須待勞退相關法規有類似規定後,勞工才能要求分配公務員的退休金。

勞退無類似規定 勞工配偶暫排除

至於非勞工、專職家管和同為公教人員的離婚配偶,待新制上路後即可適用。銓敘部指出,離婚配偶要求分配的退休金是一次發放,也就是說,即使公務員是按月領取月退金,其離婚配偶也會在計算好應得的年資分配比率後,一次就領到其應得的退休金。

銓敘部說,新制對公務員的婚姻影響尚須觀察,但離婚後再婚的公務員而言,再婚後的退休生活將被前任配偶拿走一大部分養老金而受到影響,「錢的問題將會比以前更複雜」。

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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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個人觀點】:
1.這個法明擺著鬥爭軍公教,民進黨倒向財團,引起勞工不滿,現在拿軍工教當勞工出氣桶,鬥軍公教給勞工看,希望勞工一爽,就把票投給民進黨。
2. 這個法案很明顯用來鬥爭軍公教,如果套在所有行業的退休金,各行各業都會造反,民進黨就是把軍公教吃得死死的,打不能還手,罵不能還口,不是吃定沒有能力反抗的,就是鬥爭死人,話隨他們說,事情隨他們做,後果是別人在扛。
作者: 樵子    時間: 2018-4-5 10:54 AM

法條內有這一項但書:本項第一款所定二分之一分配顯失公平者,當事人一方得聲請法院調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整或免除其分配額。
所以,如果是因配偶方有虧於婚姻者,是可以要求調整或免除的。
大家可以參考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』第82條至85條。
作者: aabbbcccc888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09 AM

本帖最後由 aabbbcccc888 於 2018-4-5 11:41 AM 編輯

有虧於婚姻者?
誰會認為是自己理虧?

就像做壞事受到報應還會不爽
不然怎有報應不爽的說法呢
作者: 平淡幸福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40 AM

一定有個基準點  才會通過
至於離婚之後退休金 要不要分 也要先經過法院
至少目前不是公務員就不用擔心

作者: kzs500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42 AM

為何只有公教人員沒有軍?也沒有其他行業?感覺針對性很強,明顯是惡法。
作者: juneqcd1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42 AM

一個北懶政黨,修出來的北懶法律
作者: cm461042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52 AM

以後可能有詐騙退休金 結婚2年再離婚就能得到一半退休金
作者: 宜蘭阿玲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53 AM

這些立委為什麼敢立這種法??難道不怕火燒身嗎??

立委還真的不怕,因為以黃偉哲喬墓地收錢一事來說,法院判無罪


就是因為認定立委不是公務人員......

作者: studytheworld    時間: 2018-4-5 12:41 PM

敢結婚就要負起一輩子的責任

離婚就是要付出代價

這沒什麼好嘴的吧??沒責任感的人才會抱怨這種事
作者: lkfight    時間: 2018-4-5 01:41 PM

以后女生就找几個結婚再離婚,退休后再養小狼狗
作者: CWZ    時間: 2018-4-5 01:49 PM

笨蛋才結婚的啦
結婚又生小孩更笨的啦
好好修行不再六道輪迴才是王道的啦

作者: play1458    時間: 2018-4-5 01:51 PM

怎麼把結婚搞得像直銷老鼠會,修這法的立委是拿不出像樣的政績就隨便開刀嗎?

作者: ab12a222    時間: 2018-4-5 02:21 PM

感覺這個會出很多問題~尤其是婚姻詐騙犯...
以後結婚的人  會越來越少嚕~~
要結婚 也要先訂立婚前契約...
就像某些劇演的一樣......結婚前找好律師  先簽屬合約~
哪一方犯錯  就照著合約內容走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8-4-5 05:58 PM

自己選出來的政黨,就甘願點吧。
作者: hottainan88    時間: 2018-4-5 07:57 PM


發現現在的執政黨不幹事還是好一點,
幹了事發現還真的北七。
作者: injog555    時間: 2018-4-5 08:09 PM

zogol 發表於 2018-4-5 05:58 PM
自己選出來的政黨,就甘願點吧。

我沒選這個詐欺黨
卻是一直受牠的苦
油價漲
電價漲
薪資不漲

用愛發電-得到
空氣污然的家園

看....
作者: frank8941    時間: 2018-4-5 08:11 PM

這個法令根本是吃定軍公教, 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不是私人問題嗎,還要拿法令來規定?

作者: 風起雲湧    時間: 2018-4-5 08:14 PM

好奇怪的立法!一堆人搶著嫁公教人員xd!
作者: justice    時間: 2018-4-5 08:16 PM

修的是什麼法喔?!我認為是鬼島鳥法!!

一直不進步的法律..
作者: boy780420    時間: 2018-4-5 08:34 PM

這個只有對方是家管才該拿吧

現在大多雙薪家庭 兩人都有在上班

離婚不就是陌生人嗎
作者: dkdsl    時間: 2018-4-5 11:18 PM

簡單的說是把退休金當成敗產平均分配~
其實台灣選舉制度有必要保護女性參選人嗎?
這個靠臉旦吃飯的年代~女議員比男議員具有競爭優勢~
這類的不平等競爭應該廢除~
不過面對國會都是女人天下~
這法案沒機會通過~
作者: 發達林    時間: 2018-4-6 12:38 AM

它媽的,吃飽撐著沒事幹嗎,放著正事不幹,整天搞這些芝蔴綠豆大的事,不煩嗎,民進黨TMD的,搞什鬼啊,還不下台,鹻票多嗎,一次讓你倒,菜英文,你他媽的夠了罷,不會做事就下台,底下一堆牛鬼蛇神,專搞這些爛事。廢物。
作者: s31039    時間: 2018-4-6 12:38 AM

就是這麼好康,反正又不是花自己的錢,人民就繼續乖乖養這群人吧
作者: ella1229    時間: 2018-4-6 03:41 AM

這是變相在鼓勵騙婚嗎?
反正只要撐過兩年之後,就算是因為外遇什麼的離婚都可以回來分退休金,
以後公務員應該都不敢結婚了...
作者: 不名不名    時間: 2018-4-6 05:23 AM

本帖最後由 不名不名 於 2018-4-6 05:27 AM 編輯

這擺明是修理公務人員,太不合理了,老婆有小王,或老公有小三,離婚了,
還要讓她/他分退休金,全世界有這麼不合理的事嗎,這不是鼓勵公務人員
的另一半,可以放心搞外遇嗎?所以男性公務人員現在要開始小心頭上會綠綠的,
(這是一種另類的綠色執政綠色保證嗎),這樣公務人員那里還有心及時間
反年改及搞陳抗嗎?這一招實在狠。
作者: by520802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01 AM

果然是白爛的空心菜政府所提出的鳥法案,只會污化公務人員,叫公務人員去死
有種怎麼不敢讓下x的冥進黨先使用呢,會選出這種分裂台灣的黨,那些人的腦袋是有問題,真的該去看醫生了
作者: barboo7704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19 AM

就是搞一堆法令搞死善良老百姓,像一例一休一樣!!!!
作者: fgred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19 AM

離2次的再婚怎麼算 ?????
作者: laokung3    時間: 2018-4-6 10:44 AM

但怎麼還是這麼多人想考公務人員 而且薪水低明明工作也沒多輕鬆
作者: chang19801211    時間: 2018-4-6 11:44 AM

民進黨若真覺得這法案這麼好 怎麼不全國一體適用 只針對公教(還不包含軍) 是怕軍人政變嗎?
作者: gogosp    時間: 2018-4-6 11:45 AM

我個人的覺得應該是要限制除了公務人員可以領退休金外,其他的人都不能領呀!
作者: ic64    時間: 2018-4-6 03:03 PM

懲罰公務員離婚
會不會導致另一半更容易發展婚外情
反正離婚還有錢拿....

作者: west0915    時間: 2018-4-6 03:19 PM

看來修法過後, 要當公務人員的請先做好不結婚的準備!!
作者: qweasd888    時間: 2018-4-6 03:31 PM

修這些法的立委們是不是太閒,不如立委少點人,台灣還不會那麼亂.強烈要求每條法律旁邊都要註記是哪些立委提案跟通過的.
作者: aabbbcccc888    時間: 2018-4-6 05:25 PM

現在只對公教
2020 只要連任軍人、勞工也逃不掉

作者: 小小羊羊羊    時間: 2018-4-6 06:14 PM

個人覺得
提這種的人很無智
而且也很無言
作者: zwxyzxxx0256    時間: 2018-4-6 07:22 PM

民進黨真的爛到谷底 都不知道要用甚麼形容詞才能訴說我的不滿
作者: kyle110185    時間: 2018-4-6 07:34 PM

要是這條法通過
公教未婚人員擇偶對象也會是公教未婚人員
這樣就不會受影響了
作者: 孤獨乂風痕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02 PM

我想到一些有錢人在結婚前都會先簽訂財產分配的契約書才結婚,
這樣搞的修法豈不是變相鼓勵婚前契約的訂定吧

PS.不修酒駕,虐童,性侵,詐騙,販毒,修這種鬼東西,根本莫名其妙,是不是嫁不出來的老女人心中憤恨不平才這樣希望台灣人都不婚呀。
作者: jatter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15 PM

綠綠表示:反正我本來就沒有軍公教的票
這偏執政府會過這樣的方案不意外
作者: mentou119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22 PM

老實說,政府真的管太多了,結婚離婚都是兩個人的事!!
公務員資格是自己考上的,憑甚麼強行要求分退休金~
作者: milkmilk1102    時間: 2018-4-6 08:29 PM

民進黨票太多
年底這樣才有看頭
他是在讓分阿各位看不出來??
作者: wl01533194    時間: 2018-4-6 09:07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chl1421    時間: 2018-4-6 09:24 PM

國家的政策
真用對社會有用的立法
要先做好
等社會足夠進步
再說
作者: yayadragon    時間: 2018-4-6 11:32 PM

真的是
有用的事情不做
都做一些很無言的東西出來
作者: taisgigi    時間: 2018-4-7 12:48 AM

樵子 發表於 2018-4-5 10:54 AM
法條內有這一項但書:本項第一款所定二分之一分配顯失公平者,當事人一方得聲請法院調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整或 ...

"配偶方有虧於婚姻者"
你覺得有多少離婚是可以這麼明確定義的?
何況為何針對公務人員
一般人離婚就不用
事情搞那麼複雜的用意何在?
作者: shadowfoxdm    時間: 2018-4-7 02:17 AM

這到底誰想出來的
根本湖搞亂搞
作者: chinliu597    時間: 2018-4-7 03:03 AM

這什麼鳥法條

這樣誰敢結婚

白癡
作者: little5268    時間: 2018-4-7 08:02 AM

本帖最後由 little5268 於 2018-4-7 08:03 AM 編輯

政府鼓勵以後都去買就好了 可以找幼齒的~反正廢物綠蛆擺明就是要坑殺台灣人 這樣不如玩好玩滿得病死我還比較甘願些~

至於提案的洪XX反正骨子裏就是跟綠蛆沒兩樣的人 不然怎麼會想到利用弟弟的死來當上立委呢?
作者: 樵子    時間: 2018-4-7 08:27 AM

cm461042 發表於 2018-4-5 11:52 AM
以後可能有詐騙退休金 結婚2年再離婚就能得到一半退休金

結婚兩年,也只是分到『工作年資其中兩年比例的一半』,不是全部退休金的一半哦。
作者: 樵子    時間: 2018-4-7 08:36 AM

aabbbcccc888 發表於 2018-4-5 11:09 AM
有虧於婚姻者?
誰會認為是自己理虧?

正確的說,是當事者一方認為不公平,向法院提出調整或免除的要求,這是一種權利。

作者: a25674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06 AM

樵子 發表於 2018-4-7 08:36 AM
正確的說,是當事者一方認為不公平,向法院提出調整或免除的要求,這是一種權利。
...

全部留言我看過一遍,懶得回了,就連民法規定也沒人提到,何必跟他們解釋這麼多呢
作者: tcaa43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14 AM

蔡陰魂不痛不癢,他只在乎18趴
反正他沒嫁,哪管你台灣人民結婚生育問題
作者: mtk013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22 AM

這是2006年的新聞....中時選舉要到了開始銃康了嗎?
有人不信的話我直接貼連結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headline/daily/20060522/2624274/
不相信連結也沒關西一樣標題孤狗一下把後面聳動的字眼刪除
自然就看到了
我只能說中時不意外

作者: 帥氣寶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24 AM

那以後人不是公務人員 就別嫁了 要先嫁之前你是不是公務人員 是那我嫁給你
登記完了 下禮拜 在離婚 改嫁下一個公務員 那麼好的事情 那一個iq特別高 誰發明的
為了自己嗎
作者: 李很白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27 AM

為什麼只針對公務員的退休金?這種針對性的修法還喊正義,我看是法西斯吧
作者: jojokay6412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29 AM

離婚後二年都可以要分配財產~那小三可以要嘛~腦殘智障的不民主退步黨~滾下台~! 狗賊扁滾回監獄~!
作者: superuser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36 AM

真的覺得是公平、良善的法律,應該全民適用
只針對某些族群,我也是醉了...
作者: RicardoFellini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45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tony61161214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56 AM

這下子
法院可有的忙
已經一大堆案子了
再加上這些
慘囉
作者: joetr    時間: 2018-4-7 09:59 AM

正事不做
盡弄這些傷害人民,沒有公義的事
誰叫70%選他
作者: traveler0109    時間: 2018-4-7 10:04 AM

為啥只修公務員
勞工沒有相關規定嗎
還是民進黨覺得公務員對不起他們
作者: tommy892075    時間: 2018-4-7 11:41 AM

這誰想的ㄚ........只有少數人覺得好吧= = 爛透了
作者: th314a    時間: 2018-4-7 12:38 PM

想出這個的人
不是智障就是腦袋有洞
作者: smman98    時間: 2018-4-7 06:37 PM

所謂「前」就是已經毫無干係者,既然都沒關係了, 那怎又能合法分領退休金?
喔!原來是合法協助非法?
作者: shinminb459    時間: 2018-4-7 06:39 PM

前夫前妻就表示已經結束關係,那有資格再分財產,修法的人有事嗎???
作者: 走路有風    時間: 2018-4-7 06:43 PM

該修的法~~不好好的處理~~專處理一些莫名其妙的~~~酒駕為何不快處理~~虐童也是~~兒福也可以再修得更好一點~~
作者: kid113    時間: 2018-4-7 07:09 PM

少子化要更嚴重囉~
結婚人士1年11個月的時候就得當心了,未婚人士可以好好犒賞自己囉,同居人士省一筆大錢囉

作者: 李很白    時間: 2018-4-7 07:12 PM

為什麼只針對公教?為什麼不是所有國民?如果如你所說那麼正義,為什麼不是全民適用?
作者: winter070    時間: 2018-4-7 08:07 PM

這下公務員會變得很搶手~~ 相信會引起一些社會問題!
作者: seth1107    時間: 2018-4-7 10:47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westpoin    時間: 2018-4-7 11:17 PM

這怎麼感覺是找公務員結婚條款阿
作者: firegodkk    時間: 2018-4-7 11:31 PM

能不能做點正經事啊...
整天看這種幼稚園都想得出來的政策就飽了
台灣到底還能不能待啊
作者: justdownl    時間: 2018-4-8 03:16 AM

本帖最後由 justdownl 於 2018-4-8 03:17 AM 編輯

我們的政府有時候真的是吃飽了沒事幹
每次都弄一些奇怪政策,找一小群人試試看水溫
然後再來大轉彎
專門挑撥各族群衝突來分散執政無能

作者: LAZO    時間: 2018-4-8 04:30 AM

處理酒駕都沒這麼明快,修理公務員及勞工倒是很有效率
作者: ricku27    時間: 2018-4-8 07:11 AM

是要 公教人員 不能離婚嗎!!這法案有誇張!!
作者: derek980011    時間: 2018-4-8 09:48 AM

台灣的政府就是睿智。

作者: cannel    時間: 2018-4-8 12:16 PM

腦殘無藥醫,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,就不要有小三。
作者: 獨居小揚    時間: 2018-4-8 12:34 PM

莫名其妙的法律越修越多
看起來民進黨真的不想在執政了
作者: jojokay6412    時間: 2018-4-8 12:42 PM

可以叫共產黨來統治台灣了嗎~一群北覽猴在執政~!
作者: yt095    時間: 2018-4-8 12:43 PM

改一堆北七法律..........
該改的不改 不該改地亂改
作者: 樵子    時間: 2018-4-8 01:04 PM

mtk013 發表於 2018-4-7 09:22 AM
這是2006年的新聞....中時選舉要到了開始銃康了嗎?
有人不信的話我直接貼連結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h ...

2006年的這則新聞,是指修法的規畫。本議題則是針對已完成修法即將於107年七月生效的法條。而且對象也有不同(勞退VS公務人員退)。
作者: xd4664    時間: 2018-4-8 03:17 PM

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要改這個
連離婚也要管??
作者: cludyowl    時間: 2018-4-8 03:19 PM

這個修法有點白癡的說,如果另一半外遇. 然後公務人員依據訴請離婚. 結果退休時退休金對方還有權申請....
作者: shuog    時間: 2018-4-8 03:50 PM

正事不辦專門抓漏洞處理芝麻小事,原來正副總統都是不婚主義者,真是給他來個鼓勵鼓勵!!!
作者: foodball00    時間: 2018-4-8 04:13 PM

離婚可分配退休金的依據是什麼?
若配偶自己也有工作,為什麼要拿走公務員的退休金?
如果離婚兩次以上 又要怎麼分配呢?
作者: qoqowoo    時間: 2018-4-8 09:06 PM

很瞎的法案,導致公務員可以不用結婚了!!  離婚後自己的退休金還要分前妻前夫?
作者: jerrykb    時間: 2018-4-9 08:38 PM

這樣的政策是為了什麼   真的對這個政府感到心寒
作者: 悠悠葵    時間: 2018-4-9 08:38 PM

看到這個新聞時真的很傻眼~
到底是什麼神羅輯可以修這種法~
這是在叫公務人員都別結婚嗎??
真的是被打敗了~

作者: hppp05    時間: 2018-4-9 08:57 PM

垃圾立委
現在是叫大家去討客兄然後跟公務員離婚嗎?

不保障勞工 卻保障配偶
這些立委真是爛到谷底

下次大家千萬別選這些白爛
作者: poaa9381    時間: 2018-4-9 09:16 PM

感覺法律越來越亂.重要是不去做.改這看起來就是狗屁不通的律法.政治人物沒幾各認真做事的
作者: 89510667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4:28 AM

我不懂這樣子法律再改什麼東西
作者: esp0025242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7:09 AM

本帖最後由 esp0025242 於 2018-4-10 07:10 AM 編輯
aabbbcccc888 發表於 2018-4-5 11:09 AM
有虧於婚姻者?
誰會認為是自己理虧?

詞目

報應不爽

拼音

bào yìng bù shuǎng

注音

ㄅㄠˋ |ㄥˋ ㄅㄨˋ ㄕㄨㄤˇ

相似詞

天理報應,因果報應,輸贏無定,報應分明

出處

清·錢彩《說岳全傳》第七十四回:「男男女女,人千人萬,那一個不說是天理昭彰,報應不爽。」

釋義

報應:佛家語,指因果報應;爽:差失。做惡者必得惡報,從來沒有差錯的。

例句

他作惡多端,落得如此下場,真是報應不爽。


作者: 帥帥仁仁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2:51 PM

該說不愧是民賤黨跟民賤黨養的忠犬嗎,連這種荒唐法案都能立出來
作者: jh02040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4:40 PM

這些立委表示,我是妳們選出來的所以就自己承受了,到底當時誰講果民黨不倒,台灣不會好的口號阿。好像哪個黨都一樣。
作者: dannise1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4:53 PM

樵子 發表於 2018-4-5 10:54 AM
法條內有這一項但書:本項第一款所定二分之一分配顯失公平者,當事人一方得聲請法院調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整或 ...

爾且有可能會發生在離婚後十多年才發生案件,那到時要去哪找證據來舉證.
作者: 情天碧海    時間: 2018-4-10 09:47 PM

民進黨立委諸公是有深謀遠慮滴,不要動輒以為公務員的老婆可以光明正大偷客兄

其實男生基本上都考輸女生,大家去公家機關辦事就知道
女公務員至少是男公務員的兩倍以上,女老師更超過男老師三倍以上
民進黨立委諸公立法,是為了保障廣大女公務員的老公,不但可以養小老婆,還可以討贍養費
懂嗎!



作者: cafeturtle    時間: 2018-4-10 11:46 PM

這個是甚麼壓? 想出來的是要背離了嗎?
作者: zero2433    時間: 2018-4-11 08:55 AM

這些立委是出來刷存在感的嗎?
用這種方式讓多數人不敢結婚
以後小朋友越來越少,是嫌現在少子化不夠嚴重?
作者: 巴爾    時間: 2018-4-11 09:03 AM

超詭異的法案
這種法還能通過
是在提倡離婚嗎??
未來新職業離婚詐騙犯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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