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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Chiku_RunR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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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認為「精神異常」或「吸食毒品」該不該被拿來作為是否判處死刑的依據?  關閉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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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31 11:05 P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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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感覺就像是明明宣導不能酒駕  卻又有重罰!??

倒是遇到  經神異常 或 吸食毒品  卻又說 不定時炸彈有人權

無能為力  還是如同 眾鄉民所說   買件鎖鏈甲來穿  卡安全~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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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31 11:20 P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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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mineoryours 於 2016-3-31 11:44 PM 編輯

隨機砍人案的兇手的特徵是反社會傾向和無業或者受過霸凌(這部分大多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)
反而吸食毒品的都偏向虐待兒童致死或虐待動物
吸毒所造成的精神疾病導致傷害他人,現在的法律是無法免責的
目前該做的是加強人文教育和提高就業環境以及宣導霸凌

坦白說這次的事情真的很讓人氣憤
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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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31 11:39 PM|只看該作者
精神異常,沒犯罪怎樣都OK~
但是犯罪不該減刑,
毒品應該判重點,尤其是賣毒的
以上純屬幻想,在鬼島應該不會發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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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31 11:45 PM|只看該作者
所有積分大於負-100的壞孩子,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,權限跟幼兒生一樣。
精神異常 不就醫治療 放任大街走 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
就算不死刑也不該再放出來了

吸食毒品 自作自受比精神病還可惡

現行犯沒有冤獄的可能 直接處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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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31 11:49 PM|只看該作者
所有積分大於負-100的壞孩子,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,權限跟幼兒生一樣。
我以只覺得很奇怪,精神正常與否到地和死刑有何關係,是說精神不正常就可以不被判死刑嗎?那以後殺人犯都裝神精不就好了。平心而論,我不覺得殺人本身是要判死刑的根據,重點是動機和原因以及這對後世的影響。

以前出過一個問題,是關於窮人偷藥的故事,窮人的身世是很可憐,而且他也是為了心愛的家人才去偷藥,但這依然是犯罪。憑捨麼藥廠白被偷藥,其他付錢買藥的是白癡嗎,那大家都去偷要算了,那到最後還會有人去花錢研製藥品?
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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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04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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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其要到判死,不如在那些人身上裝追蹤器或是都關起來,不然等他們去殺了比他們有活著價值的人那跟誰講都沒用,況且還對一個小女孩這樣殘忍弄到身首異處,現實上來說如果隨機是殺到大官親屬這鐵定馬上重視,隨機殺人需要的是防範未然關到死或確實根除,預防這種突然的危險性比車禍還難,路上規劃就好難保沒有三寶與車與人失控的風險,更何況人比車多而且說殺就殺,出門就像在碰危險高的運氣一樣,除掉廢死只是讓更多不該的人死,講上帝大愛還不如想辦法預防與處決自動化,還不會有這麼多悲傷~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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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08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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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成死刑加鞭刑

以法行事

特別是以特別法嚴格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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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siaoEast 該用戶已被刪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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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18 AM|只看該作者
精神病患不等於一定會被判死刑
這種都應該依照個案來判斷
不是用恐懼來代表一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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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21 AM|只看該作者
我覺得倚仗生病或吸毒殺人我認為是錯的,這成為了你要吸毒的後果自己承擔,判死刑是絕對的
若新密碼無法使用,可能是數據未更新。請使用舊密碼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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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21 AM|只看該作者
還是得死
最多就是在你的死亡紀錄上面大大寫著
"有病" 還要寫三變
有病 有病 有病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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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38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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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定精神異常為何不關起來
直到確定沒問題呢
這原因被殺  誰能接受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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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39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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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relaxq 該用戶已被刪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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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46 AM|只看該作者
所有積分大於負-100的壞孩子,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,權限跟幼兒生一樣。
精神異常應該集中管理
不讓其有機會做出這種事才是..
不論有沒有精神異常,犯的錯一樣,照理來說判的罪也應該要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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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yz510510 該用戶已被刪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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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48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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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先撇開不提,吸毒殺人憑什麼?難道開車肇事了就可以因為我有喝酒所以神智不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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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4-1 12:52 AM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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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犯殺了人就要承擔責任
因吸毒而精神失常,應如醉酒駕駛一般不能免責
而有精神病的
我認為要住精神病院吧
變相終身監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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